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吉林省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教师字〔2009〕1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2〕76号)精神,为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树立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评估认定。经学校申报、地区推荐、省级审核,我校被吉林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这是对我校在潜能教育理念下的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高度认可和鼓励,我校将在教师专业发展工作中继续努力,争取创造更加突出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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